一、限收入:申请年收入10万元以下。 二、限住房面积:人均15m2以下。 三、限资产:无限制。 四、限户籍:单方或者双方本镇非农业户口。 五、提供材料:申请人及申请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住房证明、社保缴纳明细、公积金明细、个人所得税明细。 住房保障办公室办公电话:6139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