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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时间:2016-10-25 09:28:00 发布者:网络
办理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大厅
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B座1层东北门“中环办公楼窗口大厅”内(南邻南菜园街1号北京中环假日酒店)邮编:100053
办理电话: 12320
办理条件: 北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申报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网上申报www.bjhb.gov.cn;并打印)
(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一式三份)(网上申报www.bjhb.gov.cn;并打印)
(三)医疗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发证部门盖章,核实原件)。
办理程序:
办理结果: 颁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如该事项不许可,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间: 每周二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接收。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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