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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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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拆迁注意事项要知道时间:2017-10-12 03:39:00

村民朋友们:

镇中心区洄城等5村棚改项目启动以来,在大家的共同参与支持下前期工作进展非常顺利。在此首先对广大村民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区政府为了切实强化对大气污染的治理,提出今年北京平原地区要实现“无煤化”,也就是说,今年冬天我们平原各村要禁止燃煤取暖了。目前其他各村已经通过煤改清洁能源的方式解决了无煤取暖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我们涉及搬迁的几个村是不在煤改范围的。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安排,搬迁村民经签约取得周转费的时间已经进入了取暖季,为了解决好搬迁与“无煤化”的问题,经镇政府提请,区有关会议同意,决定采取提前发放房屋周转费、延长发放时间的办法,帮助搬迁村民度过一个“无煤化”的冬天,恳请广大村民理解配合。具体安排说明如下:

一是发放的标准和时间。房屋周转费仍按拆迁补偿方案中规定的每个宅院每月2600元标准,一次发放6个月的周转费(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方案中规定的18个月的周转费计算时间调整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是发放的范围和对象。6个月的周转费发放范围是棚改项目范围内除享受区煤改清洁能源政策外的所有宅院。发放对象是宅院使用权人,即被拆迁人。

三是发放的日期。原则上,6个月的周转费应于宅院确权工作完成后发放,具体时间以村里通知为准;18个月的周转费经村民签约后按方案规定的程序发放领取。

四是准备工作。请广大被拆迁人提前办理银行账户,准备好身份证及复印件,抓紧时间完成入户清登工作,提前处理燃煤及设施,尽快联系落实周转房屋,做好充分的搬迁和收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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