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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时,应当出示以下有关材料:
身份证、居住证、残疾人证,代理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经济困难的书面证明。法律援助申请经济困难的证明,由申请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持有《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以及《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等证明材料的,判定为经济困难。
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的材料,应当提交材料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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